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2021-04-29

4月28日,据财政部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根据调整清单,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附: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