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与药材的国际贸易进出口流程

2024-04-08

   药品与药材的国际贸易进出口流程

        一:进口前:产品准入审核(审核进口药材是否允许进口,这点非常重要!!!)

  ①:需要国外提供:药材的信息(哪个国家,中文品名或拉丁文品名)进行查询是否准入。

  ②:需要国内确认:是否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

  二:确认是否需要办理《进口药材批件》:

  纳入非首次国际贸易进口中药材目录内的产品无需再办理《进口药材批件》。

  货物到港前在进口口岸所在地食药监局办理《药品通关单》+口岸检验即可。

  不在目录内的需要办理进口药材批件。

  三:国内根据外贸合同或发票进行付货款。国外备货完成后,安排提货订舱发运至进口药材批件注明的到货口岸

  订单下达后,根据国外提供的外贸合同及发票到银行进行购汇支付。

  四:货物到港前登记备案:

  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及《进口药材口岸检验通知书》

  备注:如进口的药材属于濒危物种,在办理前应该提供国际贸易进出口双方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证明文件。(备注:如进口的药材属于濒危物种,在办理前应该提供国际贸易进出口双方国家濒危物种国际贸易进出口管理机构证明文件。)

  五,到港前审核单证

  国外及国内根据通关文件清单进行文件准备,先将资料扫描件进行审核,核对完成后,再通知国外寄出正本,以免出现单证不符影响国内通关效率。

  六,海关申报,送货至指定目的地

  海关舱单信息有了后进行海关申报,海关放行,送货至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仓库。经药检所检测合格后方可流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