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8-01
自2024年7月推行出口危险化学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一年以来,西宁海关通过“批次检验”模式共监管放行出口危险化学品222批次,货值达1.55亿元人民币。
在坚守出口危险化学品“批批检验”原则的前提下,西宁海关选取高资信的出口危险品企业作为试点,将检验方式优化调整为“批次检验”模式。即对确定为同一“批次”的危险化学品或危险货物包装,实行一次现场检验、多次申报出口的监管模式,形成“检查+验证”与“验证+抽查”相结合的合格评定模式创新。据多家试点企业反馈,改革试点实施后,危险化学品检测时长大幅缩短,企业在仓储、物流、船期订舱等方面更为灵活便利,累计节约仓储、物流等费用130余万元,切实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为确保改革落地并取得实效,西宁海关结合辖区业务实际,深入企业开展资料审核与实地考核,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筛选出辖区内高资信的出口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试点,建立“一企一清单”信息库,指导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储存、运输等相关要求,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高效出口。西宁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处长刘浩光表示,西宁海关将积极稳妥推进“批次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持续扩大试点企业和产品范围,让更多外贸企业享受到“批次检验”改革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