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强化再生纸浆进口监管,申报须注明“干法”“湿法”

2025-10-10

  10月9日晚间,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195号公告,明确进口再生纸浆(商品编号47062000)申报管理要求: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须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生产工艺,根据实际填写“干法”或“湿法”,该规定自10月10日起正式实施。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申报流程,强化进口监管效能。

  这一监管升级直指行业突出问题。再生纸浆加工工艺差异显著,湿法需经液态除渣、筛选、高温干燥等多道净化工序,纤维含量可达91.5%以上且杂质极少,还能实现杀菌达标;而干法(干磨浆)工艺仅将废纸粉碎打包,省略核心净化环节,导致塑料碎片、重金属、微生物等污染物无法有效去除。部分企业因干法投资小、见效快将其视为“捷径”,使得进口干磨浆品质参差不齐,甚至成为“洋垃圾”变相入境的载体,既威胁食品包装、卫生纸等终端产品安全,又可能造成设备堵塞和二次污染。

  此前9月,“干磨纸浆进口政策法律问题研讨会”已聚焦该问题,专家普遍呼吁抬高准入门槛、强化海关查验。此次公告的出台,正是对行业诉求与监管需求的快速响应,通过工艺标注实现分类监管,为后续精准检测、风险筛查奠定基础。结合生态环境部巩固“洋垃圾”禁入成效的要求,这一举措将助力筑牢进口防线,推动行业向合规化、绿色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