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12
5月8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政策旨在深化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通过严格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根据征求意见稿,管控范围涵盖工程机械、场内作业机械、港口设备等全品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常见设备。其中,“高排放机械”特指不满足国Ⅲ排放标准的燃油机型,或存在黑烟排放、烟度超标的设备,其判定标准严格参照《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相关规定。
此次管控实行全域覆盖,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原则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但军用、警用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用途设备除外。政策同步鼓励推广电动、氢能等清洁能源设备,助力行业绿色转型。对违规使用高排放机械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住建、交通等多部门将协同监督,要求施工单位建立机械使用台账,落实设备编码登记制度,确保管控措施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