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代表机构落地南宁,涉外法治建设开启新篇章

2025-09-08

  8月,司法部批准设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成为全国第7个设立该代表处的省份。南宁代表处的正式设立,标志着广西涉外法治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其面向“一带一路”,尤其是东盟国家的法律服务合作,正式迈入国际化、体系化的全新发展阶段。

  近年来,广西在涉外法治领域的探索与发展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为南宁代表处的成功设立筑牢了根基。今年6月,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于南宁顺利举行,双方就法律服务国际交流合作达成多项重要共识,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的设立精准锚定了方向。在此之前,5月时,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苗庆旺亲率代表团出访越南、新加坡,围绕涉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友好交流与务实合作。2024年至今,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李道军先后3次出访越南,与越南边境四省司法行政部门签署了一系列法律服务合作协议;自治区司法厅分管厅领导前往香港,与香港律政司成功签署《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安排》;广西律师协会也积极行动,出访越南、泰国、新加坡的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广西仲裁协会则访问了马来西亚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就涉外法律合作展开深入探讨。

  自治区司法厅积极发挥引领作用,为推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的快速设立创造了有利条件。早在2021年7月,司法厅便推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广西成为全国第三个出台此类专项规划的省份。2022年12月,全国首家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的国际民商事调解机构——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在南宁宣告成立。2024年3月,自治区司法厅进一步印发《关于推动我区面向东盟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到了2024年9月,全国首个面向东盟的国际商事仲裁交流平台——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也在南宁正式设立。

  在积极“引进来”的同时,广西也大力推动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目前,全区已有10家律师事务所在东盟国家及香港地区设立了12家分支机构;今年2月,越南律师事务所首家驻华代表处成功落地南宁;7月,南宁仲裁委员会成功入选司法部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试点机构。与此同时,广西不断强化涉外法治交流与人才培养工作。8月16日至25日,国际调解员培训课程在南宁顺利开班,特别邀请了英国、马来西亚、中国香港的专家授课,助力广西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优选之地;8月22日至25日,2025亚洲替代性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南宁盛大举办,吸引了来自越南、马来西亚、泰国等11个国家的48家机构,共300余人齐聚一堂参与研讨;8月26日至29日,首次中越涉外律师人才同堂培训班在南宁开班,40名国内律师与17名越南律师、仲裁员共同参与研修,为广西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人才支撑。

  据了解,下一步,广西将紧密结合全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的职能作用,有效整合律师、仲裁、公证、商事调解等全链条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务实合作,为新的“金色十年”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