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升级议定书》生效6年,福建企业享进口税收优惠超212亿元

2025-10-30

  今年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简称《升级议定书》)生效6周年。据福州海关统计,过去6年间,海关累计为福建进出口企业签发中国-东盟“升级版”原产地证书73.14万份,涉及出口货值3417.83亿元;同时,放行自东盟国家进口的享惠货物达2420亿元,帮助福建企业累计获得进口税收优惠约212.3亿元,有力推动闽企与东盟的贸易合作深化。

  协议优化贸易便利,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升级议定书》的落地实施,通过三项关键调整为企业减负增效:一是放宽原产货物认定标准,降低企业货物获取“东盟原产地”资格的门槛,让更多产品符合关税减免条件;二是优化原产地签证流程,简化申报环节,减少企业跑腿次数与时间成本;三是取消“一份证书仅能填报20项商品”的限制,方便企业整合多品类货物申报,尤其利好出口商品种类丰富的企业,大幅提升通关效率。

  此外,海关积极推进与东盟国家的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联网,实现证书信息实时共享核验,避免纸质证书传输延迟、丢失等问题,进一步保障企业及时享受关税优惠,推动闽东盟贸易往来更顺畅。

  企业享政策红利,出口东盟成本显著降低

  福建辅布司纺织有限公司作为纺织面辅料领域的代表性企业,成为《升级议定书》政策红利的直接受益者。该公司今年以来出口东盟的货值已达5414万元,凭借海关签发的“升级版”原产地证书,累计享受出口关税减免约649.7万元,有效降低了产品在东盟市场的定价压力,增强了产品竞争力,为企业进一步拓展东盟客户、扩大出口规模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全省范围看,212.3亿元的进口税收优惠不仅直接减轻了福建企业的资金压力,更激励企业加大从东盟进口原材料、零部件的力度,优化供应链布局;同时,出口关税减免也帮助闽企在东盟市场抢占更多份额,形成“进口降本、出口拓市”的良性循环,为福建外贸稳定增长注入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