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食用油出口激增引发贸易操纵争议

2025-05-30

  尼泊尔5月24日报道显示,在本财年的前十个月里,尼泊尔对外贸易出口额呈现出惊人的飙升态势,涨幅高达72.71%。深入剖析这一增长背后的驱动因素,大豆油、葵花籽油、棕榈油等食用油转口至印度的贸易增量贡献最为突出。然而,这一现象也引发了诸多质疑,不少声音认为其可能违反了南亚自贸协定(SAFTA)。

  数据是最直观的体现,本财年前十个月,尼泊尔大豆油出口量相较于上财年同期,激增幅度达到了令人咋舌的90倍,累计出口量高达37.41万吨,而进口的大豆原油量为53.95万吨。葵花籽油的出口增长同样迅猛,出口量同比增长62倍,共计出口45.78万吨,进口的葵花籽原油量为16.65万吨。

  印度的油品生产商对此种贸易状况表达了深深的担忧。在他们看来,尼泊尔这种食用油贸易形式存在诸多问题。从规则层面看,简单的转口贸易行为疑似规避了南亚自贸区协定中至关重要的原产地规则。从影响层面而言,这一贸易模式对印度本土的炼油商、农民以及政府收入均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贸易专家也加入了这场讨论。他们指出,尼泊尔当前对进口大豆原油仅仅进行简单分装操作,整个过程所投入的本地劳力极少。更为严重的是,有迹象表明贸易数据存在被篡改和夸大的情况。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审视,这样的贸易模式无法真正为尼泊尔国内产业吸引投资,也难以切实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不过,南亚贸易、经济与环境观察组织主任持有不同观点。他认为,尼泊尔在该贸易过程中实际上是遵守了SAFTA规则的。尼泊尔对进口的大豆原油、葵花籽原油进行了精炼加工,之后才出口至印度。依据SAFTA规则,享受零关税优惠的出口产品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实现至少30%的增值;二是产品的税收分类编码要发生六位数的改变。他强调,既然印度方面接受了尼泊尔出具的原产地证书,那就说明目前尼泊尔的这种食用油贸易形式仍处于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或许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违法或者违反SAFTA协定。

  另有一些专家则提出,即便尼泊尔的贸易行为在规则层面暂无明显违规,但此类贸易模式的可持续性以及所产生的经济价值依旧存疑。为了平衡尼泊尔与印度两国的利益,同时确保双方能够切实履行区域贸易义务,有必要对当前这股食用油贸易热潮展开进一步深入审查,并尽快明确相关政策,从而为该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