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14
近日,欧盟委员会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自4月25日起,欧盟开始对中国移动升降设备(MAE)加征7.3%至14.2%的反补贴税,该举措是在2025年1月已征收的反倾销税基础上进行的。目前,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合计税率在20.6%到66.7%之间。这一关税政策涉及湖南星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公司、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国企业。
针对欧盟对中国移动升降设备加征高额关税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的影响,中联重科、柳工两家公司做出如下回应:
中联重科: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其中来自欧盟地区的高空作业机械产品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较小。并且,除高空作业机械外的其他产品,目前在欧盟地区并未被征收反倾销税。虽然公司在被征收移动式升降设备(MAE)反倾销税的企业名单中,但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合规经营,通过实施高度本土化的全球化战略,合理布局海外研发和生产制造产能,有效降低了知识产权风险,使得欧盟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设备(MAE)的反倾销税对公司的实际影响已显著弱化。
柳工机械:公司一直注重在海外市场的知识产权布局和侵权防范,其高空作业设备未在欧盟销售,因此此项关税政策变化不会对该区域业务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