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海关法落地,食品出口企业需关注六大变化

2026-09-22

  2026年9月19日,欧盟发布法规(EU)2026/2108,该法规已于9月20日生效,将于2027年9月21日正式适用,届时原欧盟海关法(EU)952/2013将被废止。此次改革对面向欧盟市场的食品电商企业影响显著,主要体现在合规成本上升、进口责任重构、处罚机制加严三个方面。

  跨境包裹将缴纳统一处理费

  欧盟推出统一处理费,覆盖通过远程销售渠道进入欧盟的货物所产生的海关监管成本,不设货值门槛。成员国最迟于2026年11月1日开征,具体金额由欧委会通过授权法案另行确定。

  电商平台承担进口商责任

  新法明确,向欧盟消费者销售货物的非欧盟平台或卖家即为进口商,负责报关、缴税并确保货物合规。平台即便仅提供中介服务,也需承担进口商责任。此外,平台或卖家必须在欧盟设立实体,或委托在欧盟境内设立的、具有“可信核查”身份的间接海关代表代为履职。对卖家而言,过去“买家负责清关”的模式就此终结,与平台之间的协议需重新谈判,食品安全责任的归属必须在合同中明确。

  系统性违规最高罚年进口额6%

  针对未能履行海关义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将实施一套制裁机制。系统性违规行为将面临罚款,金额最高可达该企业上一年度进口总额的6%,同时可能被限制访问在线交易平台。

  PID产品标识符11月1日起强制

  根据此前发布的(EU)2026/1022法规,2026年11月1日起远程销售的输欧货物须提供PID(产品标识符)。PID分为商家PID、非标准化制造商PID和标准化制造商PID三类。依据欧盟发布的问答文件,商家PID为必填项,其余两类为存在时必须提供,B2B进口豁免此项要求。若海关核查时发现PID数据缺失,申报将被视为信息不完整。

  新设欧盟海关局与海关数据中心

  新设欧盟海关局,驻地法国里尔,职责包括欧盟层面的风险管理、确定优先查验领域、协调危机应对、监管AEO与信任贸易商等。对企业而言,查验标准趋于统一,口岸之间执法松紧不一的套利空间被压缩。新设欧盟海关数据中心,贸易商只在一个平台提交数据,取代成员国现有的111个海关系统,一次提交可复用于多份托运。数据中心将接入RASFF(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在风险分析时利用该系统数据辅助评估。

  适用时间方面,电商2028年7月1日强制适用,全部贸易商2034年3月1日强制适用。

  对中国食品电商企业的建议

  六条变化可归纳为三点:成本上升,每件电商货物需缴纳处理费,批量入欧盟仓正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责任重构,平台和卖家成为法定进口商,报关、缴税、食品安全合规集于一身;处罚加重,系统性违规最高可罚年进口额的6%,最严重可限制网站访问。

  对中国食品电商企业而言,眼下有两件事最为紧迫:首先,确保远程销售的货物在11月1日前都能报出PID,这是第一个硬节点;其次,重新核算欧盟到岸成本,把关税与处理费一并纳入,据此重新定价,并决定走直邮还是走欧盟仓。本次改革虽设有较长过渡期,但过渡期的价值在于准备而非等待,企业之间的竞争差异将取决于数据治理的启动时机与完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