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03
2026年7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酰胺纱线(Polyamide Yarn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正式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区间为60.0%至67.6%。
涉案产品涵盖聚酰胺纱线(锦纶长丝)的多个品类,欧盟CN编码为5402 31 00、5402 45 00、5402 51 00和5402 61 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调查期结束。
具体企业税率方面,福建永荣锦江、福建景丰科技、福建新创锦纶、福建金源高性能材料等企业适用60.0%的税率;福建恒申合纤、福州力源锦纶、福建力恒锦纶、新会德华尼龙切片、南充美华尼龙等企业适用67.6%的税率;其他配合调查的合作企业税率为62.2%;未单独列明的中国其他企业统一适用67.6%。
案件时间线上,欧盟于2025年7月29日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酰胺纱线发起反倾销调查,2026年3月27日作出初裁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57.7%至90.1%),此次终裁税率较初裁有所收窄。
欧盟委员会调查认定,自中国进口的聚酰胺纱线存在倾销事实,并对欧盟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据行业数据,欧盟聚酰胺纱线市场总价值约4亿欧元,相关产业在克罗地亚、意大利、西班牙、罗马尼亚和斯洛文尼亚等地直接雇佣约2000名员工。聚酰胺纱线广泛应用于外套、运动服、袜类、泳装等纺织产品,以及家居装饰和医疗等领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