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06
联合国大会近日正式审议通过了《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标志着国际货物运输单证规则迎来重要变革。该公约首次在全球层面创设了适用于多式联运及各类单式运输的“可转让货物单证”制度,被誉为自海运提单诞生以来该领域的重大演进。
填补国际规则空白,推动运输单证统一化
长期以来,国际贸易中只有海运提单被普遍认可为物权凭证,而铁路、航空等运单在此方面存在制度空白。新公约的核心创新在于,它规定在公路、铁路、航空、海运等任何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下,均可签发具有物权凭证属性的“可转让货物单证”。此举统一了不同运输方式下的单证法律框架,将极大便利在途货物的转让与贸易融资,特别是为内陆国家更深入地融入全球贸易提供了有力支持。
积极贡献中国方案,提升国际规则话语权
中国是该公约的提案方和主要推动者。为回应“一带一路”倡议下跨境铁路运输等实践需求,中国于2019年正式提出制定相关国际规则的提案。经过六年多的国际合作与努力,公约最终获得通过。这是中国在国际运输规则领域引领制定的第一部国际公约,是中国积极参与并引领全球治理、贡献制度型公共产品的重要体现。
回应行业现实痛点,促进贸易数字化与效率提升
公约旨在解决包括铁路运单在内的各类跨境运输单证长期存在的融资难题,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陆上贸易成本。公约明确兼容电子单证形式,为全球贸易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关键的法律框架,有助于构建更具韧性和效率的国际贸易生态系统。
公约生效在即,建议企业提前研究准备
根据程序,该公约计划于2026年下半年开放供各国签署,并在达到生效条件后正式实施。专家建议,国内相关的进出口企业、物流公司、金融机构及法律从业者,应提前对公约内容进行学习与研究,积极探索在新规则下的贸易模式创新与风险管理,以充分利用规则红利,降低贸易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这项源自中国实践、凝聚国际共识的规则创新,有望为全球贸易的繁荣与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