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 我国航运业加速智能化转型

2026-04-07

  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明确了“十五五”期间智能航运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标志着我国智能航运发展进入系统化推进的新阶段。

  智能航运是以船舶自主化为核心,依托数字化基础设施,通过协同化运行控制,构建高效水路运输系统的全新模式。

  两阶段发展目标清晰明确

  《行动计划》提出了分步走的发展目标:到2027年,实现人工智能与航运要素的深度融合,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建成3个以上智能航运综合试点区域、5条以上试点航线,投入运营的智能船舶达到百艘以上;到2030年,全面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形成技术、产业、治理协同发展的新模式,智能航运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

  试点区域与航线加速布局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不仅是推动智能航运发展的行动指南,更是引领航运业全方位、深层次、系统性变革的重要部署,关乎我国抢占全球航运业竞争主动权、塑造航运发展新优势。下一步将协同多方力量,建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智能航运试点船舶、试点航线及综合试点区域,推动智能航运各要素实现商业化应用。

  据介绍,发展智能航运是破解行业发展瓶颈、培育新质生产力的现实需要。未来将重点选取长三角、平陆运河、京杭运河等代表性区域,沿海南北线、内河水网航线等典型航线,以及遥控驾驶、自主航行等应用方向的船舶,认定一批综合试点区、试点航线和试点船舶。

  智能船舶与智慧港口建设成效显著

  目前,我国自主研发的“智飞”号集装箱海船、“珠海云”号科考母船、“新红专”号研究与实训两用船、“豫交投001”新能源内河集散两用船等具备自主航行能力的智能船舶已先后下水,部分船舶进入常态化运营阶段。

  在智慧港口建设方面,我国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已建成自动化码头60座。智慧航道建设加快推进,全国电子航道图发布里程已突破1万公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港口电子放货和海运电子提单应用范围也在持续拓展。

  业内专家指出,随着《行动计划》的落地实施,我国智能航运将从试点示范迈向规模化应用,有望在船舶自主航行、智能管控、绿色低碳等领域形成全球引领优势,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