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的出台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2022-01-26

  当前,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包装大国,但近年来随着电商物流迅猛发展,商品包装过度问题更显突出。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应抓紧推动完善国家层面的包装立法,建立有关包装的法律体系。

  过度包装“四宗罪”

  包装过度是指超出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吴培冠指出,商品包装具有保护商品、美化产品、引导消费、提高商品附加值等作用。然而,当前过度包装现象日趋严重,包装背离了其应有的功能。有的商品故意增加包装层数,在内包装和外包装间增加中包装,外观漂亮,名不副实;有的商品包装体积过大,实际产品很小,喧宾夺主;还有的商品采用过厚的衬垫材料,保护功能过剩。

  关于过度包装如何界定,中国消费者协会曾明确指出,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价格的30%,就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

  无论如何界定,过度包装广泛存在的现象,已是不争的事实。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曾对电商平台销售的饼干、化妆品、茶叶等商品进行包装计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抽查的50批次商品中,有12批次存在过度包装问题。其中,茶叶和咖啡的包装不合格率为20%,而化妆品更是高达70%。

  商品过度包装会产生诸多危害,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王维指出过度包装的“四宗罪”。

  从能源利用率来看,导致损耗更多能源和原材料。若不能及时有效地回收和处理,产生的包装废弃物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据研究表明,中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大部分是由过度包装产生的。

  从经济效益来看,会使得消费者利益受损,使用包装而引发的成本最终都是由消费者承担

  同时,破坏市场秩序,制约绿色发展。如果商品包装过度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某些企业的经营重心从商品质量转向包装,并依此吸引顾客、占领市场,这种手段会引起其他企业效仿,致使过度包装现象越发严重,陷入恶性循环。

  此外,王维指出,过度包装还可能诱发社会奢靡风气,加剧社会不和谐,违背勤俭节约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尽管近年国家陆续制定出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绿色包装评价方法与准则》等10余项国家标准,但仍然缺乏具体法律条文支撑、没有明确罚则、相关标准不够细化等,使得过度包装现象一直存在。

  制定包装相关法律是依法治理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包装行业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此情势下,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并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新标准)恰逢其时。

  新标准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管

  2009年版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实施以来,在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市场上部分食品和化妆品企业还存在包装过度、不环保、不节约的情况。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信部等部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对2009年版的标准进行修订,制定发布了新的标准。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马爱进指出,为提高标准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新标准作出如下调整:一是修改和补充术语和定义,修改了内装物、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过度包装、商品必要空间系数等术语定义,增加了综合商品术语定义。其中,将包装空隙率定义为包装内去除内装物占有的必要空间容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回归包装空隙率的本质含义。二是修改了包装空隙率限量要求及计算方法,新的包装空隙率计算方法解决了将初始包装体积做大、增加其他商品等逃避监管的问题。三是为了标准便于实施,增加了外包装体积检测、判定规则和不同商品的必要空间系数。

  在具体内容方面,新标准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同时,极大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只需查看商品本身的重量或体积,并测量最外层包装的体积,就可以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此外,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3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4层包装。

  “新标准有利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也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管。”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洪俊称。

  据悉,新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陈洪俊指出,考虑到新标准发布后,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新标准要求,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同时需要消纳库存包装以及待售商品,尤其是化妆品类商品保质期长,流通环节消纳周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以及产生新的浪费,因此设置了2年的实施过渡期。

  在此期间,食品和化妆品企业需要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在企业内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让设计、研发和生产人员更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二是企业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并尽快生产投入使用;三是加快消纳库存包装和已进入市场的商品,确保标准实施后生产及销售的产品符合新标准。

  陈洪俊呼吁,企业应在过渡期内尽快整改达标。同时,消费者尽量不选购过度包装的商品,以自身行动践行绿色低碳消费理念。

  企业应在过渡期内尽快整改达标

  企业是标准实施的主体,食品和化妆品企业要按照《标准化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切实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尽早贯标、用标和达标,向市场供给更高质量、更加绿色环保低碳的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魏宏透露,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一图读懂、标准解读、标准公开、线上云课堂等多种方式,全方面宣传新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培训活动,为依法依标监管做好技术储备。

  同时,引导消费者开展绿色消费。通过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理念,积极选购绿色环保低碳的产品,不选购、不使用过度包装的商品。

  吴培冠建议,在消费者层面,应鼓励消费者对包装过度行为进行检举,检举经认定后可获得一定的奖励。在企业层面,要鼓励简约绿色包装。用奖励的方式从正面激励企业推行简约绿色包装。对此,政府可以考虑设立各层面的简约绿色包装奖项,打造简约绿色包装的标杆和榜样企业,引导企业将简约包装塑造为自身的品牌卖点。

  随着中国电商快递行业的迅速发展,包装使用数量逐年攀升。吴培冠认为,可顺应潮流从线上对过度包装进行变革,这种特殊的电商环境有助于包装减量化的实施。

  “简约绿色包装要从源头开始,做好技术研发和绿色设计。政府和企业可以进行合作,加强对包装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比如在科研项目立项、高新技术项目评定等方面,对相关科研单位、包装制造企业给予更多支持。”吴培冠说。

  此外,目前,中国现有回收政策及机制还不健全,仅少量的瓦楞纸板、易拉罐、玻璃啤酒瓶等可回收,而大量的包装废弃物还是被填埋、焚烧等处理,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有关专家还建议,应建立包装循环机制,有效回收利用包装废弃物,也可避免过度包装。未来,应逐步完善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机制,鼓励企业回收包装废弃物。还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征收包装税。